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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不得有哪些行为

来源:武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9/22 17:44:50

一: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3.拆本使用发票;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相关知识问答:

二:发票红冲问题有哪些?

答:1. 常见的3种发票红冲情形: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2. 如果错开的发票不处理的后果除了账实不符之外,还有如果被查出,将会产生罚款、滞纳金等;3.发票红冲的步骤: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税局批准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选到相应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4. 红冲发票错了,当月开错可以作废,次月发现带红字发票信息表、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公章去税局重新申请。

三:继承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按照《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以上就是武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不得有哪些行为的相关问题,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留言,我们的答疑老师会尽快回复您的,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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